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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主管机关

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主管机关是国务院、人事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国家人事部负责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的各厅、委 、部、办、局等机关的录用考试工作,省级政府人事厅(局)负责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试工作。
  一、人事部
  人事部负责招考的机构为考试录用司和人事考试中心。
  (一)考试录用司
  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订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工作,制订录用人员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3)统一组织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录用工作和指导、监督录用的审批工作。
  (二)人事考试中心
  人事考试中心在原人事部考试录用中心和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合并而成。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一系列考试业务、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资格等有关考务的具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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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务员 考试

2007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

  一、笔试科目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和《申论》2个科目。
面向优秀村干部选拔录用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农业农村工作知识》2个科目。
   二、笔试方式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三、试卷内容、结构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B卷)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潜能。
       考试结构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等五个部分。全部为四选一的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1、数量关系
      试题主要考察应考人员对基本数量关系的理解能力、数学运算能力,对数字排列顺序或排列规律的掌握,对数学运算方法、策略的运用能力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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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务员

一、考试科目
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和《农业农村工作知识》两个科目。
考试时限均为120分钟,满分各为100分。
     二、考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三、考试内容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主要测查应考人员从事乡镇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潜能。
       考试结构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等五个部分。全部为四选一的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农业农村工作知识》涉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针对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及新农村建设相关知识等内容。
四、作答形式和要求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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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村干部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公务员考试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用于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试;是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按照确定的招录计划,针对相应的空缺职位进行的面向社会的、公开的竞争性考试。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公共科目笔试是根据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针对所有报考者进行的考试。通过测查报考者从事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达到对报考群体初步筛选的目的。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将按照一定比例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报考者参加专业考试和面试等。
     二、考试科目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
     三、考试方式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四、试卷内容、结构及题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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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三十五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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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务员 法律

行 政 法

一、行政法概述
行政法的渊源
(1)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行政法的特殊渊源有:法律解释,包括最高权力机关的解释、国家司法机关的解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的解释、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解释和行政机关的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
二、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国家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但行政主体并不以行政机关为限,还包括依法律授权而获得行政权力的组织。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权能。行政职权的内容主要有:
(1)行政立法权;(2)行政决策权;(3)行政决定权;(4)行政命令权;(5)行政执行权;(6)行政处罚权;(7)行政强制权;(8)行政司法权。
三、行政行为概述
(一)行政行为的分类
1. 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这是以其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的范围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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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行政法 法律

刑 法

一、刑法概念
刑法的时间效力
1.刑法的生效时间
(1)刑法的生效时间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从刑法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刑法公布之后经过法律规定的一段时间再生效。
(2)刑法的失效时间也有两种情况:一是宣告失效。国家的立法机关明确宣告某些法律失效;二是自然失效。因新法施行后代替同类内容的旧法,或者由于原来特殊的立法条件已经消失,旧法也自行失效。
2.刑法的溯及力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新的刑事法律生效后,对它生效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这一法律就有溯及力,否则就无溯及力。关于刑法溯及力问题,我国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二、犯罪
1.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侵害而实施的。如果防卫目的是为保护非法利益,则是一种非法行为,构成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2)防卫必须针对具有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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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刑法 法律

民 法

一、民法的性质
1.民法是私法;2.民法是任意法;3.民法是人法;4.民法是民事财产法。
二、民事权利的分类
民事权利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1)财产权与人身权;(2)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3)绝对权与相对权;(4)主权利和从权利。
主要应掌握第(2)种,即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所做的区分:
支配权是对于作为权利客体的事物直接支配、享受其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请求权是特定人(请求权人)对于特定他人(义务人)能够请求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形成权是依照权利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抗辩权是权利人所享有的对抗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权利。
三、民事主体
(一)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有如下特征:(1)主体的平等性;(2)内容的完全性和广泛性;(3)权利能力和义务能力的统一性;(4)民事权利能力实现的物质保障性;(5)权利能力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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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民法 法律

宪 法

一、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本质
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所谓政治力量对比包括:
1.阶级力量的强弱对比关系;
2.阶级力量强弱悬殊程度的对比关系。
(二)宪法的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着最为严格的修改程序,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规定着国家的最根本、最重要问题;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系统全面地规定着公民的基本权利;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从法律的角度将民主成果定型下来。
(三)宪法的历史发展
1.世界宪法的历史发展脉络
(1)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宪法性文件并实行宪政的国家,1689年的《权利法案》和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最终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宪政体制,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也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
(2)美国是世界上制定第一部成文宪法的国家,其1789年宪法在内容上确立了“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政治体制,在形式上表现为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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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宪法 法律

07式军服 图片。



  资料图:穿着07式海军常服的驻港部队海军士兵




解放军8月1日正式换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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