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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1日杂文杂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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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王,卡皇,被淘宝禁售啦。

亲爱的会员: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盗接他人电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使用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施或者码号,属于扰乱电信市场秩序的行为。

       “蹭网卡”设备(如卡王,卡皇),在未经他人允许的前提下,强行接入他人的无线网络,是侵犯他人网络使用权的新型盗窃行为,时损害了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要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买卖“蹭网卡”也是违法的。因此,淘宝网对于“蹭网卡”设备采取禁售措施。请广大会员及时对此类商品进行下架删除,违规者我们将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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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日志于2010-03-11 10:17由 admin 发表在杂文杂载分类下, 你可以发表评论。除了可以将这个日志以保留源地址及作者的情况下引用到你的网站或博客,还可以通过RSS 2.0订阅这个日志的所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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